(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86元/股,并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47元/股。
此前,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6日和2024年6月4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草案及实施办法,并进行了首次授予。2024年6月4日,因2023年度A股利润分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3.31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92元/股。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