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接受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旦增卓嘎律师、益西达瓦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7月8日在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个议案:《关于为子公司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二级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律师签字并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