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祥生医疗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2.05元/股,回购金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249,784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要进行差异化分红。2025年5月16日,祥生医疗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祥生医疗总股本为112,124,537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249,784股,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11,874,753股。根据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