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本部大楼二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赵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5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15,786,851股。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113,952,631股,占98.4158%;二是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包括选举田江权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13,956,131股,占98.4188%,以及王毓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113,899,455股,占98.369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