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激励计划已获得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公示、核查等程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22.7202元/份调整为21.6042元/份。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2023年5月11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目前该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和业绩考核要求。本次归属涉及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存托凭证50.069份。部分激励对象因组织绩效考核不达标,1,500份存托凭证作废处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