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部分分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菏泽分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案件号2024浙0102执6653号,涉及杭州湍口众安汇尊温泉度假村项目,金额545209.88元,申请执行人为杭州恒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日期为2025年6月9日;案件号2024浙0102执6642号,同样涉及该项目,金额371755.75元,申请执行人为杭州临安恒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案件号鲁1702执1584号,涉及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金额11864737.5元,申请执行人为山东谷雨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及菏泽艺坤农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执行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单位回笼资金困难,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受影响,资金流动性面临挑战,未能及时支付款项。这对公司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