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等。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委员会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须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意见。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