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计划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