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蒽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百春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3名,代表股份78,224,0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6650%。除股东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具体表决结果已详细列出。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