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和协调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应提前十四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记录上签字。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决议内容在公告前需保密。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