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需在两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还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确保股东会的合法合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