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2,885,617.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130,043.93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资金尚未全部归还。2025年6月27日,公司再次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同意此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