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境外资产监管和经营行为,提升财务管理及均衡发展水平,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境外投资应遵循战略引领、依法合规、能力匹配和合理回报的原则。公司需全面落实对外投资报告工作,强化投资主体报告责任,确保境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信息及时上报。禁止投资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类的项目。
公司建立完善的投资监管联动机制,涵盖战略规划、法律合规、财务监督、人员管理和审计监督评价等职能。全资或控股境外企业在发生重大经济行为时,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履行相应内部审批程序。
各部门职责明确,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事前调研、实施、事中操作及事后管理协调,财务部门负责资金安排和财务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派驻人员管理,法务部门参与法律文本审阅。
境外投资事前管理包括项目发掘、前期分析、尽职调查和投资方案审批;事中管理包括项目设立、审批、签署协议及资金支付;事后管理包括动态搜集资料、跟踪进度、风险监控等。公司重视境外投资风险管理,采取多种方式防控风险,确保投资安全和收益。公司境外投资行为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