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5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20天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569,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41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及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