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和6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为境内外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1亿元,超过70%的公司4亿元。担保范围包括综合授信、贷款等融资性和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同意为分众香港在《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质押担保,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费用。分众香港是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MOIL III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分众香港资产总额2492.3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401.1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08.78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1352.6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400.70万元人民币。
FMOIL III的其他股东JAS和TNDL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责任范围分别为分众香港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15%,最高限额75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费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使用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