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此前,公司已多次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多项信息披露。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5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613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5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50万股调整为3837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02万股调整为3689万股,预留数量不变。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需进一步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