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确保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规则还明确了董事选举、提案审议、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应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