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交易行为,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委托理财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理财应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禁止通过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审批权限方面,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由董事长审批;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批。使用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经理负责委托理财事宜,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委托理财需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与检查。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