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选举董事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且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的情况。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股东投票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投票表决后,由监票人清点票数,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公告。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选举失败或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重新启动选举程序。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