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6-25修订))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重大信息涵盖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经营事项、重大诉讼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师、投资者、大股东等,不得提前单独披露信息。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时回复交易所问询,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含有宣传或广告性质的词句。公司应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披露。公司应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