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与评鉴,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职责权限在细则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