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6月25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613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5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50万股调整为3837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02万股调整为3689万股,预留数量不变。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5元/股。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