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多次修订,最新修订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6,604,400元,法定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有色金属铸造、冶炼、加工及销售,金属材料制造与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与开发,货物进出口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起人为金钼集团、太钢集团、东方集团、宝钢集团。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