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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 H股公告-更换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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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H股公告-更换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饰,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起,何丹女士已獲委任取代高峰先生擔任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A 13(2)條規定下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送達法律程序文件與通知之本公司代理人。承董事會命,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馮興亞於中國廣州,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宣佈此消息。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馮興亞;非執行董事為陳小沐、鄧蕾、周開荃、王亦偉和洪素麗;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趙福全、肖勝方、王克勤和宋鐵波。此公告主要內容是關於本公司在香港接收送達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變更事宜,並明確了新任代理人及其生效日期,同時列出了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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