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受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2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实际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4,799,854股,占A股总股份数的0.2%,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以A股7,368,897,7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A股现金红利147,377,954.82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A股除权(息)参考价格,本次差异化分红对A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