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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 锦天城关于光明地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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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天城关于光明地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举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4人,代表股份1,212,370,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997%。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等16项议案。其中,提案八涉及关联交易,提案十三、十四、十五为特别决议,其余为普通决议。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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