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等。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强调了其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