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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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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7日披露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0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总股本为490,799,306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5,300,04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85,499,266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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