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艳春))
本人曹艳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