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通知,并如期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33名,持有76,475,114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以及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徐辉、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