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付黎黎))
提名人周庆治现就提名付黎黎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提名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提名人行为,由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人(签署/盖章):周庆治,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