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制定了严格且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阶段,告知交易相关方对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严格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按要求编写、递交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不向无关第三方透露敏感信息;在内部决策过程中,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均履行保密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履行了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