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须符合国家规定,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股1%以上股东等。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审计机构等,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