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董事会可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提案需征求董事意见,由董事长拟定。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决议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需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