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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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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定期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年。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公司每年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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