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审议与表决、决议及执行等方面。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审核提案的相关性和程序性。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