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
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魏云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