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受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14:30在上海闵行区光中路133弄66号澳华内镜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顾康因故未能主持,由董事钱丞浩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7,81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95%。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获得99.83%的同意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