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一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1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6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6日。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