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旅B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具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累计达50%时需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等,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违规行为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