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就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德恒律师出席见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告一致。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13人,代表股份234,507,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93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14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德恒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