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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实施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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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实施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吉大正元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合法薪酬、业绩奖金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拟持有股票数量不超过5.21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法律意见书,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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