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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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2025年 5月 1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登载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并于 5月 31日登载延期公告。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6月 5日上午 11:00如期举行,由董事长张小帆主持。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681人,持股数共计 1,222,996,993股,占公司股东持股总数的 61.1498%。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通商律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有效表决通过。通商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