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信息披露涵盖重大信息或事项,需及时报送并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
公司应密切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公告。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按规定期限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等,需及时披露。
公司可对特定信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但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协助完成日常事务。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