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包括总则、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附则六部分内容。细则旨在确保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严格、规范、有序、高效,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委员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评估外部审计师表现、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会议记录应完整保存。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有效。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