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保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年度战略发展计划和经营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监督实施情况。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经特定条件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3天发出,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记录由公司战略发展部门保存并报董事会备案。委员会讨论涉及关联关系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