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每年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购买董事责任险,提供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