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运营管理部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
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并考评董事和高管履行职责情况,提出薪酬建议;制定个别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管理办法;确保赔偿安排公平合理;研究并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建议;对分拆子公司持股计划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
薪酬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薪酬委员会须应董事长邀请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回答提问。薪酬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保存并报董事会备案。薪酬委员会成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