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4:00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徐宏斌先生和潘永祥先生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杨建平先生提名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谢吴涛先生、匡红军先生及顾正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认为新苏绿能对马鞍山已不具备实际控制权,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签署解除协议符合各方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