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创板上市适用)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27.9943万元,住所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56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光电子芯片、器件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17627.9943万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